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3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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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2026年6月3日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3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报备申请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特邀专家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 | 报备时间 |
| 1 |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 |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 | 西安万泰佳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张洋 | 陕西弘裕职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高陵区上林三路 | 2026.4.15 |
作者:雷卫 责编:马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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