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局对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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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5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报告书/报告表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1 | 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 | 高陵区住建局 | 陕西苏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远通街道,高陵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起点接江毗路(拟建),终点接东方红大街。 | 报告书 | 12.30 | 准予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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