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高陵区2026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校大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根据6月26日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培训会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新生:高陵区户籍,2026年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预科、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院校正式录取的新生;
2.在校生:户籍为高陵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硕士、博士研究生;
3.不含成人教育、自考、非全日制、短期培训类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为高陵区户籍;
4.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到场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共同借款人;已存在未结清助学贷款人员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核心政策
1.贷款额度
- 本专科(含预科、高职):每年1000元—20000元;
- 研究生(硕士/博士):每年1000元—25000元;
贷款优先抵扣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在校生活费 。
2.贷款期限:剩余在校学制+15年,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学生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三、集中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一)办理时段
1.续贷(线上优先办理)
2026年7月20日—9月15日,全程线上办理,无需到场;系统7月20日开放续贷申请通道。
2.首次贷款(首贷,必须现场办理)
集中受理:2026年7月25日—9月15日(仅工作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工作时间:(7月20日-8月31日)9:00—12:00,15:00—18:00;(9月1日-9月15日)9:00-12:00,14:00-18:00。
3.高校回执录入截止:2026年10月10日,逾期将影响贷款发放。
(二)受理地点
西安市高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陵区南新街教师进修学校院内南三楼)
(三)咨询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9-86921509
四、办理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原则上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必须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如共同借款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的,亦可申请线上远程办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系统操作指南》。
1.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簿原件(户口不在一起的,分别携带双方户口本);
3.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提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csls.cdb.com.cn)注册填报,打印并签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5.高考前未在毕业高中/中职学校完成贷款预申请的学生,须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无需线下到场)
1.渠道:国家助学贷款APP、学生在线系统;
2.操作:在线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完成线上电子签约;
3.特殊情况无法线上办理的,可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续贷申请表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五、办理流程
(一)首贷线下流程
1.线上预填报:登录系统完善信息、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
2.现场审核,工作人员核验全套纸质表格、证件材料;
3.现场采集影像信息,签订电子借款合同;
4.领取《贷款受理证明》,新生报到时交高校资助部门录入电子回执;
5.高校完成回执录入后,国开行统一发放贷款至学校抵扣费用。
(二)续贷线上流程
1.7月20日后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学生在线系统完成身份核验;
2.提交续贷申请、线上签署电子合同;
3.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受理证明,自行下载打印交至高校。
六、重要温馨提示
1.首贷原则上须双人到场;
2.提前线上填报:建议在家完成系统信息填写、表格打印,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3.严禁中介代办:助学贷款全程免费,不存在手续费、代办费,切勿轻信有偿代办;
4.材料真实有效:所有证件、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不予受理;
5.错峰办理建议:8月中下旬为办理高峰期,可选择7月底、9月初错峰前往;
6.保管受理证明:开学报到务必上交学校,逾期未录入回执将导致贷款失效;
7.征信履约提醒:贷款为信用借款,请按时履约还款,避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适用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如遇政策调整,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3.办理期间,请自觉遵守窗口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系统操作指南》.doc
西安市高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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