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西安市高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按照《西安市高陵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西安市高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西安市高陵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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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西安市高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按照《西安市高陵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西安市高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西安市高陵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