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等情况,决定对西安市高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斌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玉红 区政府办主任
冯鹏华 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张 侠 区发改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馆、区发改委、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投资合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区工商联、泾河工业园管委会、区税务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公安高陵分局、区气象局、区烟草专卖局、各街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局长冯鹏华同志兼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拟定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各街办和区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