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李康

高住建复函〔2023〕24号

谢红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议”的提案(第17-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居民参与方面:

      我区目前正在实施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老旧小区42个,主要对2005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未列入危房或棚户区等拆迁改造计划、标准成套的小区进行改造,并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及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前,成立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及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议事协调组织,在项目申报、方案评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健全管理等全程参与。对未成立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小区,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由街道办事处指导小区居民成立。对达不到成立条件的,可由社区引导该小区党员、热心群众等组成居民认可的议事协调组织。

      2、电梯安装方面:

      我局将严格按照市住建、市财政、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发〔2022〕87号)》文件,对加建范围、职责分工、资金来源、建设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市局文件落实执行。

      3、引入智能停车场方面:

      经设计院与我局工作人员对高陵区老旧小区现场查勘后,我区老旧小区均不满足建设地下智能停车场相关条件,后续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将会根据改造小区的实际情况,并在征得居民同意后,将在各小区增设相应的地上停车位。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杨力;联系电话:1839246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