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李康

高住建复函〔2023〕21号

刘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老旧小区人居环境的建议”(第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目前正在实施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老旧小区42个,主要对2005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未列入危房或棚户区等拆迁改造计划、标准成套的小区进行改造。

  “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对未成立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小区,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由街道办事处指导小区居民成立。对达不到成立条件的,可由社区引导该小区党员、热心群众等组成居民认可的议事协调组织。要通过本轮改造,推动小区自治自管。并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协调建筑垃圾清运及消纳。由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完善消防和电动车充电设施,打通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划线,结合各小区的实际情况配置消防设施设计施工指导,消除安全隐患。对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杨力;联系电话:1839246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