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刘长宏

市环高复函〔2022〕7号

温胜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有效做好治污减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由西安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工作组结合气象因素(湿度、气压、风速)进行研判会商,预测未来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向各区县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我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均按照市级指挥部指令执行。

二、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管控措施情况说明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西安市重污染天气主要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要求,按照工业源、扬尘源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减排措施等方面内容,由企业上报黄、橙、红预警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应急减排清单,经市级、省级、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执行。同时对《指南》、《建议》未涉及的行业,原则上对涉气工序按照黄色预警限产30%、橙色预警限产50%、红色预警限产100%的比例执行。

2018年至今,我区组织了4次大规模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培训企业2000余次,其中于2021年12月20日印发了最新修订的《西安市高陵区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此次清单涵盖了工业源424家,扬尘源80家。

三、已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行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措施

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对一年内无未批先建,违规排污,未安装、使用大气监测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企业,帮扶其进行绩效分级评定工作。2021年共计帮扶6家企业申报,其中2家企业完成由D级升级到C级,其余4家因申报资料问题未通过评审,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筹备2022年绩效分级工作。

(二)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环境宣教工作

因《指南》、《建议》内容专业性较强,部分小微企业缺少环保方面专业人才,区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建了7人专职队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保诉求、排污状况,现场帮助企业开展健全环保制度,落实环保政策等工作。2018年以来,共计开展集中培训14次,现场指导、电话沟通帮助企业填写减排措施1600余家次,有序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防“一刀切”

为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后治”等“一刀切”行为,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建立了局党组成员带队暗访机制,每月随机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走访,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难点痛点问题,尤其是在重污染响应期间每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严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引导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坚决防范禁止层层加码。

四、政协委员建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排污染源实施精准管控

我区已开展多轮次污染源摸排工作,实施动态化监管,目前共计将848家污染源(建筑工地47家,两类企业19家,煤炭销售、配送网点2家,三场3家,餐饮单位71家,汽修企业45家,加油站29家,工业企业126家,散乱污企业503家,其他类3家)落实专人负责,其中11家重点涉气企业均已建立“一企一档”污染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现对不同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我区在环境执法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同时高陵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将专职网格员划分为10个小组,按照餐饮类单位每月至少巡查2次,非餐饮类每周至少巡查2次标准,将848家污染源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办整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二)强化源头管控工作

目前辖区已全面禁止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准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我局按照“流程最优、时限最短、资料最少”的原则,结合审批改革的实际,推出“阳光、高效、便捷”审批,不断简化工作程序,缩短环评审批的承诺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时限由报告书15天、报告表10天分别压缩到10天、5天。同时,对在审批中存在问题的企业,积极提供审批服务、技术业务指导及其他方面协调帮助等,争取让企业少跑、不跑。2021年以来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2个,指导企业或群众完成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18个。

下一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将继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管控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及环境宣教工作,加大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举措,支持常态化疫情管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项目正常建设等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常博      电话:1357222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