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李康
高住建复函〔2022〕15号
刘荣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何村三期建设步伐的建议”(第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11月,高陵区利用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实施了何村“小村并大村”建设项目,通远街办为项目实施主体,我局受区政府委托作为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建议通过实施主体通远街办争取项目早日启动,如我局继续承担建设任务,将全力加快项目推进。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龙光; 联系电话:1357280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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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李康
高住建复函〔2022〕15号
刘荣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何村三期建设步伐的建议”(第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11月,高陵区利用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实施了何村“小村并大村”建设项目,通远街办为项目实施主体,我局受区政府委托作为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建议通过实施主体通远街办争取项目早日启动,如我局继续承担建设任务,将全力加快项目推进。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龙光; 联系电话:1357280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