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小朋

高市监复函〔2022〕 8 号

魏新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第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食品质量安全,严格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我局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工作始终,2021年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测评85.45%,排名全市第二,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一是严格监管,做到“心中有责”。协助区委区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夯实成员单位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违法案件查处位列全市前列。二是用情用力,做到“心中有民”。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当做惠民实事,深入推进“民有所呼、我有所行”、“你点我检”食品抽检进市场进社区活动,处置不合格食品药品38批次。三是广泛宣传,做到心中有谱。在“三秦都市报”、《陕西农村报》及其他网络媒体刊发稿件10多篇,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多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车辆900余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经营单位4404户次,责令整改145户,抽样送检预包装食品、粮油、卤肉、婴幼儿乳粉、食用农产品等1468个批次,责令整改27户,查扣冷冻带鱼13.6公斤、来源不明且检验检疫证明缺失的畜禽肉产品800余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排除了食品安全隐患。2021年度,立案14起,罚没金额235945.8元。全面的净化了我区食品市场秩序。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经局务会认真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一是严防严控,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切实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渠道传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督促2家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将进口冷链肉品及时录入“陕冷链”系统,同时查验进口食品“一码一单三证”及时更新库存信息,落实环境产品车辆消毒消杀要求,按照频次要求落实从业人员隔日1次、产品环境污水每14天1次的核酸检测采样,确保了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产品可控”。

二是强化源头控制,全面排查隐患。对全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农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特别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原辅料购进查验、生鲜肉两张两证一报告等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杜绝非法添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严格执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文明城市创建、校园及周边、夏季、农村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全区扎实开展了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集中开展主体资格清理规范行动。结合省市局重点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加大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心。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行为,依法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查处一批,重点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五、集中开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行为整治行动。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实施严管重罚,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协同执法,做到追根溯源、严厉打击、源头治理,始终保持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高压态势。

六、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性抽检工作反映问题,靶向施策,合理制定检验检测计划。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处理问题食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挥检验检测对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

七、广泛宣传,健全社会共治体系。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报刊、展板等多种载体,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宪法宣传日等,广泛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赢得了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共治氛围;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促使经营者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心。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孙强力,电话:13572070526)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