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继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撂荒地治理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市政府“决不撂荒一分地”指示要求,紧抓“三夏”“三秋”关键农时,坚持不懈抓好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坚决杜绝耕地撂荒,确保我区粮食产能只增不减,努力提升农业生产力、农业自给率。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三夏”“三秋”期间撂荒地排查及复耕复种工作方案》文件,对全区尚未耕种的可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全面彻底排查,积极动员群众,按照“决不撂荒一分地”的要求,做到应种尽种,共在耿镇、通远等街办复种1631.21亩。
二是农业农村部下发撂荒地排查整治任务复耕复种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疑似撂荒地图斑任务,通过现场核查,对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通过整治可恢复农业生产的881.16亩撂荒地,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种。
三是承诺种植图斑复耕复种情况。对市级图斑整治下达我区承诺种植共379个、2728.25亩图斑,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均已完成复耕复种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田长制”责任,建立街道包片负责、村组负第一责任的责任制,压紧压实街、村耕地用途、种植用途管控工作责任,抢抓“三夏”“三秋”有利时机,坚决杜绝耕地撂荒。
(二)强化政策引导。把撂荒地整治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挂钩,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和针对性。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22号)精神,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应当履行耕种义务的农户、农业园区业主等复耕复种撂荒地,以及闲置土地的复耕复种,不予资金补助。
(三)加强技术服务。区农林局组建技术指导工作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植技能薄弱农户,要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使其尽快掌握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该建议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撂荒地块核实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成效。一是对具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撂荒田块,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动员群众恢复耕种;二是对于因基础设施缺失、土壤贫瘠等原因造成的撂荒地,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对农田水利、土地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及时恢复耕种条件;三是优化奖补政策,在粮食规模化生产、农机具更新换代等方面,结合我区撂荒地复耕复种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阶梯式规模种植、撂荒地复种等补贴模式,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以“精准补贴+长效引导”为抓手,激发种粮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生产主体种粮积极性,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张斌 电话:15002988431)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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