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关于对区人大第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号议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签发人:贾海军
西公高复函:[2024]36号

贺兴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陵一中周边交通安全的建议”的4号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及时研究制定出了《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关于承办落实区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承办事项,明确了分抓领导、办理单位和责任人,并立即着手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分局党委对此项建议高度重视,安排分局交警大队着手办理:

高陵区一中路只有高陵一中一所学校,分局交警大队已对校园周边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未发现停车场,且泾渭上城小区和奥韵华府小区无停车场。道路两侧有固定车位,后期将进行收费管理,下一步分局交警大队继续调研深挖周边的停车公共资源。

当前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一中路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一是调整勤务安排,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针对不同点位、路段设置“高峰岗”、“护学岗”,通过民警以及学校保安共同联动对停放车辆进行远端驱离,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主要路段日常管理,加大对该路段违停催挪、提醒告知的频次和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三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要求规范停车;四是不定期进校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持续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树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形象;五是已联合分局鹿苑派出所走进高陵一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围绕文明行车、安全乘车、未佩戴头盔等行为针对性讲解,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邸江勇     1357185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