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复函
郗娜娜代表:
您提出的新建村“U”型渠道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给农业生产到来不利影响。对新建村6700米“U”型渠进行修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提高农业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因此,通过科学规划和高效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对于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该村修建“U”型渠9654米。现该村损坏6700米“U”型渠道需修缮,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来完善破损渠道修复近期无项目计划。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农业部门申请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也可通过一村一意项目完善灌溉渠道修复,满足农田灌溉需求。
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农田水利设施存在着管理不善、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其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显得尤为重要。要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是实现项目有效运行和维护的重要保障。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项目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将以该提案为契机,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制度,对渠、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破损严重,造成群众灌溉、排涝不便的灌溉设施争取更多的农田建设资金,我们将积极探索管护模式,街道办、村组应积极参与农业基础实施管理,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科技含量,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程利民 电话:029-86913117)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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