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曹重庆、杨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推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工程
围绕“六个看不到”要求,突出“扫干净、摆整齐、清污淤”,全域化推进、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攻坚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农村户外广告,清理死角盲区。不断完善保洁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构建农村垃圾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体制机制
实施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采取“市场化管理”模式,将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建设与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农村生活垃圾和市政道路其他垃圾清转运工作一并“打包”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行。整街道、村组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全域“村组收集+街办整理+部门转运+集中处置”责任机制,实现农作物秸秆、农用薄膜、果枝残蔓、化肥包装物等统一纳入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资源化处理。加强农药包装物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推进厨余垃圾采取堆肥、生物发酵等方式进行就近就地处理。2024年全区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自然村实现全覆盖;2025—2027年,逐步实现农村垃圾长效运维制度化、收运体系常态化,农村废弃物循环利用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三、构建农村污水有效治理的体制机制
在城乡结合部、街道驻地所在地、中心村等重点区域,采取集中纳入城区管网的污水处置模式。鼓励居住分散村组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四级沉淀等生态处理污水模式。厘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责任义务,探索吸引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分担付费制度。2024年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收尾工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实现入户收水,加强20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到2027年全区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率稳定在90%以上,农村污水有效治理体制机制基本建成。
四、构建农业农村粪污有效利用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粪污处理的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各方参与农业农村粪污处理的积极性。规范畜禽散养行为,引导养殖场户配建规模匹配的粪污综合利用或暂存设施,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粪污处理的监管体系。依据污水处理方式不同,采取污水管网收集等方式,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2024年新建农村公厕4座、改造提升8座,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到2027年,农业农村粪污有效利用的体制机制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91%以上和95%以上。
五、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创建省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完善农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2024年启动约110公里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到2025年累计提升农村道路约150公里。统筹布局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施农村饮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到2027年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以上。有序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2024—2025年敷设天然气主管网16.2公里。扩大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面,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2024年新增3个村级综合服务社,2024—2027年每年新增不少于5个村级寄递物流公共服务点。
六、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农民群众以各种形式参与整治,各街办要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奖补措施,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整治长效机制。制作相应宣传漫画手册、专题宣传片,利用宣传载体大范围进行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任务积极举办各类活动,为提升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联系人:李博,电话:029-86913117)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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