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签发人:刘林
高民函〔2024〕95号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王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建议》(29)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强力推进,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区总近人口4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7.68万人,70-79周岁2.63万人,80—89周岁6739人,90岁以上650人,登记设立养老机构7家,建成7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0家“高•幸食堂”、61家幸福院、3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照料护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幸福院作为农村养老服务的重要平台,2013年在我区开始试点,按照“两室一厅一场”(即休息室、娱乐室、老年餐厅和室外活动广场)的标准建设,农村幸福院建成后运营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息、娱乐、餐饮等服务,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养老服务。为了优化农村老年人养老供给,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继续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疾病康复护理等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的多样性和覆盖面。2024年计划高质量运营25家农村幸福院,提高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问题。

(二)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照料护理机制,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照料和护理,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老年人照料护理,提高农村老年人照料护理的专业化和人性化。

(三)继续加强对农村老龄产业的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老龄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老龄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探索实行邻里互助助餐模式,发挥“熟人”优势实现以助餐为平台发展老人互助养老的一个新模式。

总之,优化农村养老供给,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疾病康复护理等服务,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和照料护理。

(联系人:孙康;电话:86911220)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