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西安市高陵区住建局对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8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李康
高住建复函〔2024〕26号

西安市高陵区住建局对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82号建议的复函

叶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装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赧王寨社区人行天桥的建议》(第00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6月5日经过电话与您联系,我局立即派相关业务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并实地了解,泾渭路周边居住人口不足以满足加装天桥的要求,且每个小区大门出口均设有满足行人通行的人行横道,加之泾河、渭河大桥之间距离较短,以及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等因素考虑,目前暂不适宜在此处增设人行天桥,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地道技术规范》的文件规定,设置人行天桥需满足过街行人大于5000人/时、路段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时、进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18000人/时;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规定,人行天桥的梯段或坡道占用人行道宽度时,应局部拓宽人行道,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原有宽度或不应小于3米。通过综合研判建设空间、过街人行需求量以及天桥修建对交通拥堵影响等因素,此处建设人行天桥条件空间受限。

二、架设人行天桥对泾渭路整体视觉空间会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严重影响通透、宽敞的市容效果。且因此处道路本身宽度较大架设人行天桥需在道路中央和路两侧立柱,会挤占道路空间,如果路面进一步变窄,会严重影响车辆通行,造成交通堵塞。

目前,该处道路现状设有中央分隔带能够阻止人员随意穿越,但因管理和宣传引导不到位仍有个别群众图方便存在直接穿越中央分隔的情况。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该路段日常交通管理力度,广泛宣传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时对西营十字高架桥南(泾渭河路政巡查中队门前--三合居装饰门前)段350米及西营十字高架桥北(长庆北路--泾河桥)段长250米,全长约600米中间绿化带内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规定,加装0.8-1.1米高人行护栏,防止行人横穿。该工作将于6月底开始实施,预计10月完工。

最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加强宣传引导和交通秩序管理,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更为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的关注和支持。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程坤;联系电话:150293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