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
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3日至5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6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委始终把省委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彻底整改。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视反馈会议;区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省委巡视专项检查选人用人和作风问题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紧紧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区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组”(综合办公室、重点领域组、高质量发展组、民生保障组、社会治理组、意识形态组、执纪监督组、线索核查组、选人用人组)。高质量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突出问题。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区委各常委认真履行包抓责任,对牵头整改事项常态监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扛起“一把手”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多次安排部署,要求各区级领导干部和责任单位切实提高站位,高效推进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召开区委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分析研判并推动整改工作。按照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求,执纪监督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门开展重难点问题“回头看”。指导审定《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8月份进展情况的督查报告》等报告,推动巡视反馈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和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等开展学习研讨,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走在前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均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大兴调查研究,区级领导深入一线寻计问策,推动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围绕党的创新理论、重要会议、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等主题领学督学、及时跟踪指导,理论学习取得实效。二是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高陵区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国控站点“一站一策”管控方案》《省控站点“一站一策”管控方案》《西安市高陵区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高陵泾阳富平片区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晰各责任单位治理措施,夯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大气治理各项安排部署。住房建设、城管执法、工业科技、生态环境和各街道等单位,立足建筑工地、渣土清运、复耕复种、企业监测、网格巡逻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取得了实际成效。2024年度,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率和优良天数实现双提升。三是2024年12月,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通过市级验收。四是经与省市部门对接,将泾河高陵段综合治理工程分期实施,并结合实际,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变更批复,调整压缩了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堤防建设3公里,目前该项目已竣工。五是按照市水务一体化要求,区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量由1万吨增长至1.9万吨,并同步开工建设至二污污水调水管道;由市水务集团负责建设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预计2025年8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将彻底解决城区雨天污水溢流直排渭河问题。

(二)区委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加大招引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充分科技赋能,以“秦创原”为抓手,发展建设更多研发平台、校企联合体。2024年,举办各类双创活动;主办线上线下人才服务、科技服务等相关活动30余场。坚持“容缺+承诺”工作机制,对即将投产项目实行全覆盖专班服务,畅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以“大工业”为依托,构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抓好小升规培育,对非在地企业进行规范转入,制定完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并对“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清理,为优质资源腾挪空间。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治理、成熟一个整治一个”工作思路,加快盘活低效用地。加强与市财政局、市产投公司对接学习,并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对接洽谈,综合考虑全区“三保”支出、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较大、收支矛盾突出的工作实际,在充分听取并采纳市财政局提出“区县不必设立产业基金”建议的基础上,引导配合辖区企业争取市级产业资金支持,持续补强我区产业发展链条。二是印发《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陵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等文件,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渭滨学校二期、高陵四中改扩建项目已投入使用;昭慧小学、昭慧幼儿园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手续和设计资格预审招标;马北学校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高陵一中走班教室综合楼、高陵三中宿舍楼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三是区中医医院智慧医疗建设项目已上线;区精神卫生中心已采取先就诊后挂号的服务方式,最大程度优化服务流程,暂无需实行预约挂号和诊间支付功能;区妇幼保健院确定以银医合作方式启动院内智慧医院建设;耿镇卫生院已搬迁至区耿镇社区服务中心,正常开展医疗及公卫服务,保障周边居民的就医需求。龙发天泉湾和博美翰苑公寓项目,顺利完成了“保交楼”任务。五是区委将“和美乡村”建设作为重大工程,聚焦群众对于乡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更高期望,全力推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三)深化“三个年”活动方面

一是全区年度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已建立手续办理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对手续未办结项目,按照计划定期召开项目手续调度会,专题破解项目手续办理问题。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研究项目推进缓慢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措施,后期将持续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直至投产达效。2024年优露清总部和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经过努力已完成入库工作。二是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产业链发展和稳经济保增长扶持资金落实,并按照政府拨付流程,指导各相关部门提出奖补资金申请。依据《高陵区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高陵区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强化企业资源要素保障和政务服务,切实发挥“五上”企业领导包抓机制作用,组织力量下沉企业和项目一线,不断释放政策正向效应。2024年,召开高陵区重点产业项目签约暨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大会,奖补资金全部兑付。三是结合西安市新一轮规划修编,以及西安市规划的颁布和实施,围绕边界不清、工业区规划缺失等问题,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形成实际建成区范围形成专题报告,加快推进园区规划。四是通过“高陵干部大学堂”成功举办党史铸魂赋能、锤炼能力本领等专题培训班。2024年启动首批“岗位练兵”活动,选派年轻干部参与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土地图斑整治等重点工作。精准把握“四风”问题的表现和特征,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整改,倒逼工作落实。

(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指定专人督促提醒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其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定期专题听取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制发《宗教网格员工作责任制》,明确街道、村(社区)两级联络员的工作职责。签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双向合作交流协议,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二是提高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拓展干部学法内容和渠道,提高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建立行政应诉“三项机制”,坚持行政应诉定期通报机制,强抓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和全区行政应诉培训,全区一审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持续下降。三是制发《全区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建立动态数据库,确定“百家”重点监管企业;聘请专家开展工贸领域专题培训会,联合进企业开展系列宣教活动,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道查问题、想对策,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五)区委“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区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推动各项责任落实。二是区委常委会会议及时就解决纪检监察空编问题作出具体安排,督促组织、编制等部门协调落实。在全市率先实现派驻机构在区纪委机关集中办公,强化统一管理。三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旁听庭审,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思维,增强干部履职能力。抽调室、组、地干部参与专案办理工作,以案代训提升实战能力。

(六)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区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治工作汇报,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研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风建设、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案件办理等工作。制定《高陵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研判工作暂行办法》,对重点单位开展政治生态研判。二是制发《高陵区廉情通报工作规定(试行)》,向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集中通报本年度分管(包抓)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西安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高陵区委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深化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聚焦“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用好查办的一系列典型案例,开展“一类案一整改”“一行业一建议”,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七)监督作用发挥方面

一是制发《2024年政治监督实施方案》,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等重要任务,聚焦“三个年”“八个新突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项目化监督。二是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主动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制发《高陵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件集体研判工作办法(暂行)》,受理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定期进行集中研判。聘任村(居)廉情监督员,印发村居监督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打造村(居)监委会、纪检监察监督员、廉情监督员三位一体的基层监督体系。三是严格对照落实省纪委模拟案卷,推行类案检索制度及形式审核自查制度,从主体身份、办案程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各方面反馈审理意见。针对业务类问题以及审查调查中的共性问题,印发《审理工作提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经处分宣布与警示教育、回访教育相结合,推动处分“一张纸”成为教育“一堂课”,引导干部吸取教训、轻装前行。四是制发《关于督促街道纪工委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的通知》,重申履行党工委主体责任支持纪委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事项。

(八)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制发《2024年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防治,对出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及时纠偏整改,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备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分批异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三是制发《关于申报年度文件会议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工作的8条措施》文件,严格执行文件、会议计划和报备制度,对公文质量、会议筹备、征求意见等监督审核,严守周四“无会日”底线,让基层减负更有感。

(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吉利、创想小镇、高永路拓宽、东方红路西延等“保回迁”项目,已有序完成回迁。结合《西安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制发《西安市高陵区招商引资项目入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区项目招引严格按照该机制实施。

(十)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修订完善《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制度》,对议事范围、程序、规则以及参加和列席人员等进行明确细化;召开组织人事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严格执行“编制在先”的人员调配原则,在人员调动中向用人单位出具编制查询回函,确保领导干部编制预留到位。建立机构编制“红、黄”清单台账,加快超编单位消化进度,并根据人员调出、退休、辞职、死亡等自然减员情况,及时办理相关下编手续。三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陵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纪检、司法、审计等关键部门监督力量,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制发《高陵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坚持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

(十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是2024年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高陵区2024年度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高陵区深化“民有所呼、我有所行”推动基层治理“六个新提升”任务分解表》,听取全区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全区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二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邀请市委组织部为全区党务干部进行培训辅导,2024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严格按照“评价为‘较好’及以下等次一般不低于30%”的规定要求填写测评表,推动相关规定刚性执行。三是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议事规则》。四是实施清单管理机制,表彰奖励2023年度全区“十佳”村级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群众满意度排名靠前村,对排名靠后的责令其召开组织生活会。出台《高陵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方案》。

(十二)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针对高刘三产用地、经开区已征地、佳泽阀门项目、六合嘉沅项目、衡水宇腾项目、通源天然气项目、元宝枫项目等闲置用地,通过村企协作、项目报批、复耕复种、规划调整、出租租赁等多种方式,均已盘活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高陵区委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对需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新部署新要求相结合,始终做到压实责任、持续推进。

一是抓牢政治建设。区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定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二是持续加强整改。对正在整改事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如期全部整改销号。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去虚取实,确保整改事项整改落实到位,经得起检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工作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提升整改实效。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上分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转化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9—86910270;邮政信箱:高陵区南新街130号区委党校院内;电子邮箱:glqwxcbgs@163.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