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个人)

一、政策内容:

法定劳动年龄内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的借款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有相关合法经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二、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通过网络提交初审信息

在“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秦云就业”小程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申请。

(二)区县担保机构审核

各区县担保机构通知申请人准备相关纸质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指派专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实地核查。通过担保基金担保的,为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区县担保机构推送经办银行时一并向省再担保公司推送。

(三)经办银行审核发放贷款

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相关贷款申请资料,经办银行按照内部程序审查申请人经营、资信、偿债能力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