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9〕12号)和《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高人社发〔2020〕10号)文件规定,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高陵区2025年3月拟上岗的就业见习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审核通过18人。现将见习人员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电话:029—86918205
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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