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1+X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12:00前报送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西林 联系电话:13772534529
传真号:02986918969
《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1+X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为深入推进“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革试点试验任务,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重点,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核心,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创新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激发农村改革的新动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据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和资源凛赋条件,因村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实现形式。
(二)坚持市场主导、村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着力激发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三)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目标任务
坚持“三三四”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1+X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到2021年底,确保每个村至少有一个产业或发展项目,力争5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分红;到2022年底,力争8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分红。
四、主要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1+X模式”。即,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抓好集体经济组织这个“1”开展直接经营,根据实际成立X个法人主体开展运营。
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机制。围绕“集体经济发展”这个核心问题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运营机制:一是坚持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离。村委会财务继续按照规定由街道代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自主管理,具备条件的按照规定设立会计机构,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第三方代账。二是坚持完善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人员配备、收支审批、资产管理、产权交易、村财公开等。三是坚持组财村代管。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小组全面委托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财务,同时要求充分尊重村民小组的占有、收益、使用等权益,不得平调、侵占。四是探索农村集体联合发展。引导农村集体通过合资、合作等联合发展,破解“城中村没地、农业村没钱”“组上资产多无机构,村上有机构资产少”等资源错配问题。强化外部监督。一是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区街村业务人员培训,深入开展村财检查、审计评估,使农村干部“知戒惧”,督促集体经济发展“扣好第一粒扣子”。二是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将集体建设工程、大额商品和服务采购、集体资产对外交易等全面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进行,杜绝“私相授受”。三是查漏补缺。加强调研,及时找准改革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四是强化债权投资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经营业绩优异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债权投资,鼓励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进行,加强对借款用途的规范和监管。
(一)集体直接经营。村集体在开展共享村落、土地托管等风险小的项目时,可以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直接运营。复制推广集体直接经营的成熟经验。例如,张卜街道张家村、南郭村等组织农户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对外出租打造共享村落,收入的10%归村集体,稳挣不赔;张卜街道张桥村、鹿苑街道江流村等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售”全程土地托管服务、耿镇街道虎家村建设日光温室对外出租、泾渭街道店子王村自主运营农贸市场等,收益稳定。
(三)独资公司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资经营有一定市场风险的产业项目时,一般都要成立独资公司,避免因经营风险影响村集体正常运转。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独资公司的绝对控制权,重大事项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程序,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独资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等要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进行。
(四)合资合作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法人合资合作经营的,要成立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宅基地股份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管理运营。鼓励和支持村两委班子和农村党员带头,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成员、社会资本合资合作发展产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股份或份额获得的分红,要作为“上交收入”进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严格监管;涉及到的重大事项要进行民主决策,坚决防止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合作经营,需对合作企业、产业项目进行双向评估,重大决策参照“四议两公开”机制执行,即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本社理事会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五)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好《加强街道党工委对村级党组织领导工作的八条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意见》《农村集体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组财村代管和村组联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制度,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于集体经济各方面各环节的领导落地生根,确保集体经济发展蹄疾步稳。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要求开展换届,完成换届的村,要及时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法人变更工作;确实有困难而无法换届的村,街道要及时与村集体商议,可由下派书记临时兼任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并开展登记证书变更。
五、工作措施
坚持聚合三支力量、发挥三个作用、推行四种模式的“三三四”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党建引领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一)聚合三支力量,统筹谋划强推进。一是充分发挥区委抓关键、把方向作用,发挥区委组织部牵头的工作专班作用,实行周研判、月例会、季评比制度。二是整合包建部门力量,继续落实区级部门“一对一”包建扶持村机制,发挥资金、政策、信息等优势,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问诊把脉、技术指导、帮扶建设。三是调动企业社会力量,将社会企业参与作为凝聚各方力量的重要抓手,通过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为“村企合作”牵线搭桥,实现村企双赢。
(二)发挥三个作用,示范带领强堡垒。一是发挥头雁领航作用,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作用。二是发挥党员示范作用,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党员致富能人带头通过合资、合资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做给群众看、引领群众干,消除群众疑虑。三是发挥人才支撑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家智库,帮助各村确定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提高项目的可行性;通过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开展专题培训。
(三)推广四种模式,发展壮大强产业。依托逐步形成的工业园区、城市建成区和农业农村区的发展格局,在总结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土地托管、资产租赁、集体经营和村企联营”四种模式。在此基础上,探索创新更多的发展模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或组建运输公司、中介公司、物业公司等服务实体,开展服务型业务, 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各类主体开展电商营销模式,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多样化综合服务,发展合作经营。
(四)开展十强评选,示范引领强效果。积极开展区级集体经济发展“十强”村示范创建活动,对班子能力强、发展基础好、经济成效显、示范效应广、具有代表性的村开展示范创建。对每年评选的10个“十强”村,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每村10万元奖补资金,同时,在用地、资金、项目、税收、人才、机制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对当年安排的促进产业发展、农村基层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和集体经济发展等试点项目,优先在“十强”示范村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第一时间想到村集体”,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要切实负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夯实工作责任,每周例会时至少由各包村组汇报一次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度;指导和帮助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包抓部门、相关部门,理清发展思路、联系发展项目,从规划、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积极争取支持,建立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监督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各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监督的内容、权限和程序,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以及离任干部的审计监督,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蓬勃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模式。
(三)加快项目推进,扩大示范效应。各街道要以37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全面落地、规范运营为突破口,积累经验做法,不断升级“老典型”、培育“新典型”,辐射和带动本辖区各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强化系统集成,突出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系统集成推进各项改革,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各街道要狠抓各项政策文件的转化和贯彻执行,督促各村将制度落细落实,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五)加大培训宣传,激发改革热情。对全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组织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各种方式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只要法律政策没有明文禁止,鼓励干部群众大胆尝试。充分运用“纠错容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创业者护航,为奋斗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

为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为深入推进“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革试点试验任务。
为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为深入推进“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革试点试验任务,2021年4月13日至4月28日,我中心就《关于开展“退地延权”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西安市高陵区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西安市高陵区共享村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托管)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告期满,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