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高陵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合理调节停车需求,统筹停车资源配置,使有限的公共停车泊位资源使用更加公平、更加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起草了《西安市高陵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发扬决策民主,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更加切合本区实际、更加合理可行,现将《西安市高陵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全文发布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29号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科;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07046041@qq.com;

3.通过电话、传真反馈请拨打电话:029-86915253。

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在截止日期前反馈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合理调节停车需求,统筹停车资源配置,使有限的公共停车泊位资源使用更加公平、更加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机动车试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