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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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高效电机及节能变压器领域专用绕组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3〕22号 | 高效电机及节能变压器领域专用绕组线生产项目 | 陕西华洋电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丝路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21座01室 | 2023年9月5日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3〕23号 | 关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 西安泾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泾园七路8号 | 2023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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