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9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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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涡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航空航天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区泾华路848号

西安东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租赁西安孚斯特熔断器有限公司厂房450平方米,计划购置电火花成型机12台、慢走丝线切割2台、穿孔机1台、雕铣机1台以及磨床1台,新建1条航空航天机械零部件生产线,建成后年产火箭零部件3000件。

1.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孚斯特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未沾染切削液金属屑和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电火花切削液、含油抹布手套、沾染切削液金属屑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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