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7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101号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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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威尔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年新增500万套精密注塑产品生产扩建项目

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七路1号

陕西顺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陕西华强涂装技术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4355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吹塑机、粉碎机等设备,主要产品为精密注塑零部件,包含汽车零部件、航天航空零部件、家电、日用品等精密铸件500万套。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施工期较短影响较小,主要为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①注塑过程非甲烷总烃:注塑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②粉碎机粉尘:粉碎次品量及边角料产生颗粒物经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中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统一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经过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废水水质简单,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注塑机、粉碎机、冷却塔、风机等,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本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室内隔声、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及风机加装消音设计等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行期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指定地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定期外售处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全部收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含油手套、抹布等,由专用容器收集,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置率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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