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筑石建材有限公司 | 陕西筑石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办张市村 | 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的西安市高陵区原种场办公楼以及闲置用地,现有厂区用地及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可达到年产10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年产5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 | 1、废气: 原料堆场粉尘,依托现有全密闭厂房内喷淋设施降尘;原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库房内洒水喷淋设备降尘;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搅拌缸投料粉尘,在投料口上部设置喷淋设施,车间顶部设置喷淋设施;筒仓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顶部滤筒除尘器,经除尘器排口排放。搅拌机配料和混合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5m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后排放。 2、废水: 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食堂废水依托现有油水分离器分离出废油脂后与生活污水合并经过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处置,不外排。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的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噪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①生产固废 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给建筑单位作为建筑材料;实验室检测废料回用于生产;废混凝土回用于生产;废油脂设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手套采用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生活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调查 |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