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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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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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40万方混凝土生产项目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东关村一组

陕西北战安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东关村一组,项目主要建设混凝土搅拌楼及其附属设备、砂石料场、办公楼、食堂、维修车间、杂物间等,生产产品种类为C25—C60商品混凝土,项目年产40万方混凝土。

(1)废水

生产环节设沉淀池,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至化粪池内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运走施肥,场区初期雨水汇集至沉淀池用于生产用水。

(2)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粉料筒仓呼吸废气经一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拌和楼内无组织排放;搅拌工序经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拌和楼内无组织排放;石料砂子等物料采用封闭原料库堆放,原料库顶部设置喷淋装置,物料输送经密闭运输机运输。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沉淀池沉渣、检验试块、少量不合格产品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全部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润滑油使用铁皮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收集于专用容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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