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高陵区配合保障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精神,全面提升我区空气环境质量,4月20日夜间,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在辖区地铁十号线水景公园站、西延高铁3号拌合站、玫瑰园项目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夜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机械11台,发现未张贴环保标识机械2台。执法人员已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违规机械进行处罚,责令机械负责人立即停止使用违规机械,现场告知项目负责人立即整改,严格落实“两标一号一报告”后,方可进场使用。同时,执法人员检查工地内部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入场登记情况、机械数量与机械信息是否与登记内容相符、机械加油台账和维护保养废机油处理情况,均未发现异常。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辖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落实市区相关政策和规定。以此次省专项督察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聚焦问题抓落实、夯实责任抓落实、强化督查抓落实,采取铁腕措施,加强环境监管,以铁的纪律,铁的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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