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集中学习

2026年1月1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施行,为确保全体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于1月20日上午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学习走深走实。

会议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测站业务骨干带头领学全文。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全体干部明确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不仅细化了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审核的全流程要求,更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设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干部们纷纷表示:将主动对标《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要求,加强监测技术、法律法规、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学习,积极参与实战演练,熟练掌握监测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和排污单位的监管。

下一步,全体干部将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为行动指南,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用精准的监测数据、严格的执法监管、创新的治理举措,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