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积极参加高陵区“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县门街设置宣传点,面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知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讲解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人员介绍了绿色出行、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等日常环保行为,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环保理念。
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传增强了对宪法和环保法规的理解,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蓝天白云。本次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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