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5年8月2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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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0200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发文时间

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姜大侠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高批复〔2025〕21号

姜大侠食品生产建设项目

西安姜大侠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高陵区丝路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三期)第29座

2025年8月19日

2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施(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高批复〔2025〕22号

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施(二期)项目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区内及西侧空地

2025年8月19日

相关附件:

市环高批复〔2025〕21号 姜大侠食品生产建设项目.pdf

市环高批复〔2025〕22号 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施(二期)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