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5年8月1日作出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批复名称批复文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发文时间

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同意西安市高陵区张卜中心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的批复

市环高辐批复〔2025〕5号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中心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中心卫生院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

2025年7月28日

2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同意西安高陵济诚中医医院重新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高辐批复〔2025〕6号

使用2台医用Ⅲ类射线装置

西安高陵济诚中医医院

西安市高陵区西韩街1427号

2025年7月28日

3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同意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院重新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高辐批复〔2025〕7号

使用1台医用Ⅲ类射线装置

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院

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269号

2025年7月29日

二、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综合业务科( 71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