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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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年产5000台阀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5〕12号 | 年产5000台阀门制造项目 | 金来邦自控阀门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泾高南路821号 | 2025年5月6日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陕西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电线电缆试验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5〕13号 | 陕西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电线电缆试验检测项目 | 陕西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十一路68号 | 2025年5月6日 |
3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危废仓储物流增项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5〕14号 | 危废仓储物流增项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 陕西德姆赛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渭阳七路4193号 | 2025年5月6日 |
相关附件:
市环高批复〔2025〕12号 年产5000台阀门制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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