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严格按照西安市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4个大类11个小行业环评,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试点录入,从多个方面入手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试点公告发布后,立即将关于改革试点的微信公众号公告信息转发至辖区企业群,同时在组织辖区企业召开环保政策培训会时现场讲解纳入改革试点的条件、程序以及注意事项,提高企业知晓度。 二是主动对接服务。由分局副局长龚明波亲自带队,联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可能纳入试点的企业进行排查,指派专人主动对接此类企业,了解其生产工艺,帮助企业研判是否符合纳入试点的条件。目前已对四家企业进行主动对接研判。 三是加快审核进度。对于符合纳入试点的企业,指导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试点录入系统中进行申报,承诺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出具同意或不同意的回函。目前,已完成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试点录入,分局出具同意的回函。
下一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将扩展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环评改革试点的优惠政策,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