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十二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19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联合区司法局在鹿景路开展以“守护中央水塔当好秦岭卫士”为主题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环保布袋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市民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引导大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争当秦岭生态环保卫士。
下一步,高陵分局将以此次宣传活动周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做美丽中国的行动者,做秦岭生态文明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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