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作出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4年11月27日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批复名称批复文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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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同意陕西笑笑王医疗有限公司高陵口腔门诊部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高辐批复〔2024〕11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陕西笑笑王医疗有限公司高陵口腔门诊部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东二环路蓝馨苑小区1幢101室

2024年11月26日

二、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综合业务科( 710200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