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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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施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项目设计规模5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体化预处理装置、一体化改良A2O+MBR处理装置以及配套,改造现状提升泵站、曝气沉砂池、纤维转盘滤池、加药间、变配电室等。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格栅井(粗格栅、细格栅、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生物反应池、污泥脱水系统(储泥池及污泥脱水间)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NH3、H2S和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就近接至厂区现有除臭风管,经现有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项目设计污水处理量5000m3/d,采用“粗格栅(利旧)+提升泵站(现状改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膜格栅+改良A2O+MBR+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陵雨干沟最终排入渭河。

3、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格栅渣、沉砂由高陵区城管局统一清运;剩余污泥、废MBR膜由高陵区城管局环卫部门拉运至西安泾渭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与生活垃圾掺烧处置;废油经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项目项目运营期可能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因素为各污水处理构筑物、设施和区域,主要污染途径为垂直入渗。项目结合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在运行期加强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根据现场勘察,厂区危废贮存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因此,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控措施时可阻断污染途径,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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