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身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按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服务—人才服务—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相关信息;

(二)各学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市人社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分配)至相关学校,由所在院校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