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下,紧紧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为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挥重要作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全年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四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有力推动了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学法用法普法。一是带头开展法律知识常态化学习。积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及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切实提升法治基础理论水平。二是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以及全系统年度学法计划,促进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为全局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一方面,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凡是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决策等事项,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后方可作出决定。另一方面,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高陵区148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我局法治建设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区行政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利用理论学习和党员活动时间开展集体学法,做到有记录、有资料、有笔记。大力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我局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制定了高陵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由政策法规科具体组织实施,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意见;对违法行为不成立的,提出撤销意见;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明显不合理的,提出纠正意见;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意见。确保执法案件的公正合法,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高陵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与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模式,以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突出法律法规赋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之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按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办公场所功能整合、资源聚合、管理融合,形成了一体化的“三室一库”(执法办公场所、调查询问室、案件档案室、装备器材库),实现了执法信息、案件办理、询问取证、监督管理、研判指导、案卷评查等“一站式”办理。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切实做到深入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五)严格执法,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2022年,我局对辖区 150家(次)危险化学品企业、402家(次)工贸企业、16家(次)涉爆粉尘企业、 3家(次)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隐患(问题)826余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55份,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实施行政处罚41.9万元,均已缴费至区罚设专用账户。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任何违纪、被投诉的现象。

(六)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召开全区应对极端天气工作专题会8次,发布预警信息59期;完成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8个专项预案修编;建成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以两办名义成立应急突击队26支、5000余人。建立健全消防队伍、武装部民兵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专业应急保障队伍33人;成立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7个街办已全部完成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牌工作;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物资和人员迅速保障到位,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制定印发《高陵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提升建设应急避难场所10个。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立卷归档不规范,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二是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有待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来源多样化,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欠缺,需进一步加强培训。三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形式可进一步依托互联网载体,在普法平台推送普法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和精准性。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依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

(二)继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案件的公正合法,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依规强化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依法依规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依法行政专项培训和执法培训。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灾减灾意识,营造遵法尚法的良好氛围。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处罚案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制作警示宣传教育片等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现场宣讲、新闻媒体等方式,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