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陵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推进会、全省公安局局长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坚持法治思维、科技赋能、科学管理,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设,切实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力量。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树立正确导向,强化政治意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领悟,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党委会议学习12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制度建设,培养法治意识。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分局法治建设各环节,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授课”制度,制定分局《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细化全年法治任务,建立教育计划和宣传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分局《普法责任清单》,促进全体民警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方位强化全警法治意识。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聚焦关键环节,养成良好习惯。聚焦公安机关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聚焦接报案、立撤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使用等9大关键环节,在全局开展深入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内容包括接报警规范、行政刑事案件的受立案规范、强制措施适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情况,以及分局10个办案场所检查整改等。通过检查,不断推动全警养成规范执法良好习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严格规范执法,推动能力提升。制定分局法治宣传教育方案、法律实战大练兵方案,建强优化法制员队伍,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法治公安队伍,丰富法治教育开展方式,推选12名优秀民警组成警师团,采用集中授课、送教进基层、线上疑难解答等方式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累计开展活动9次,受教民警300余人次。
(三)严格监督管理,提升监督效能。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刑事案件落实法制部门一案一审一评。同时狠抓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巡查,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下发整改通知书,全年整改完成率100%。
(四)广泛开展“八五”普法宣传。2024年,高陵分局依据《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1.10、4.15、12.4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宣传展板、设置释法点等方式为群众普及禁毒防毒、治安管理、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骗反诈、民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增强广大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意识、共创意识。全年开展集中普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讲解法律知识、案例500余例,宣传受众累计二十万人次,宣传推动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服务人民群众。
(五)完善考核体系,促进法治建设。持续深化以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体系,运用执法监督机制倒逼规范执法,建立《规范执法负面清单》,提升执法考评针对性,发挥执法质量考评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指挥棒”作用,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执法质量考评指标和权重,突出考评正向激励作用,导向鲜明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方面成绩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执法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薄弱,亟待通过加强法治培训和实践锻炼加以提升;二是矛盾化解能力不足,由于执法环境的变化,基层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导致现场执法过程中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创新不足,法治宣传多依赖于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未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及形式创新,导致宣传缺乏吸引力和实效性。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在秉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线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政法改革实施纲要中关于法治公安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法治高陵公安建设,深入研究谋划任务举措,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能。结合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配备情况和法治建设的实际,制定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保障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合法性。
(三) 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围绕公安执法中常见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调研,针对多发警情制定现场执法指引,不断规范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活动。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明确执法依据和标准,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组织执法警种开展辅警岗位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辅警警务辅助职能。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和便利化,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完善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同时,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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