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生态环境高陵分局2024年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分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学习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短板弱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法制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将每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贯
分局利用会议学法制度平台,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行的社会满意度,按照中央、省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分局制定了《2024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为分局法律顾问,为分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建立持证人员档案。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公开公示;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移动执法设备,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强化平台运用和档案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专职律师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核,保证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部门审核。
2024年,分局共立案54件(其中非移动机械处罚案件21件),实施查封企业1家,征缴罚款288.1万元。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今年以来为21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助力改善全市企业环境守法状况。
(三)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区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自查,不存在以上问题,分局将在以后的执法活动中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采取提醒、协商、告知、建议、劝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遵循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于符合规定情形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免于处罚。同时,对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规定,形成本部门包容审慎“三张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深化法治宣传工作
为落实高陵区“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分局成立了一支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骨干队伍,采取三个结合方式提升普法工作能力:一是结合年度工作要点,邀请分局法律顾问、环保专家向辖区涉气企业讲授相关法律条款,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二是结合环境现场执法和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以案释法;三是积极开展“六进”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运用“融媒体”宣传生态环境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律宣传。
二、存在问题
分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足之处仍然存在。一是基层环保执法工作面临着执法对象数量庞大而执法人员紧缺的问题;二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呈增长化、复杂化趋势,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我局在环境普法工作中形式和手段创新还不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还不够丰富。
三、2025年度工作安排
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健全法治机制,深入打好高陵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行政执法服务保障作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杜绝执法“一刀切”,通过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实现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强化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及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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