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推动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坚持将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带头树牢法治理念,树强法治思想。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

(二)全面推进法治教育。自觉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例会学习的“必备课题”,明确学习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压实压紧学法用法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时代性,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024年,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每季度听取法治工作汇报。

(三)扎实开展法治培训。聚焦《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区医疗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我局38名行政执法人员均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利用“学习强国”“法治教育网”等平台进一步拓展学习深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进行法治宣传。一是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张贴海报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积极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宪法等为主题的普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宪法宣传周”主题网络普法宣讲活动、“学宪法 知宪法”公益大讲堂活动。二是强化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4月份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从源头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以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依托,通过短视频、漫画等形式进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解读,多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知识,提升舆论引导力,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医保基金安全;依托医保三级经办体系、全区两定机构,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开展医保政策“六进”活动,切实发挥445家两定机构的宣传“触角”作用,在7个街道人流量大的集市、休闲广场、重要路段、商业综合体设置流动宣传点近10个,设置固定宣传点位550余个,营造了浓厚的医保宣传氛围。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及时准确公开执法相关信息。二是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医保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办事流程。主动在医保服务窗口摆放《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方便群众阅读、查询、使用,帮助群众全面准确了解政策,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聚焦基金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坚持执法必严,织密基金监管网,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医药领域、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等,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提升医保治理能力。2024年,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会、全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专题会议、自查自纠工作推进暨定点医药机构约谈提醒会,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面部署落实。综合运用协议稽核、自查自纠、行政执法等方式,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办理完成18个行政执法案件。

(四)依法行权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提升“一中心、七枢纽、多基点”的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效能,将4方面16项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对200余名医保专兼职人员开展培训,大力推广 “全城通办”等9项便民措施,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9项清单,扎实推进“掌上办”“自助办”,将“智慧医保”送到群众“家门口”。二是综合运用投诉信箱、“好差评”制度、医保服务二维码测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12393医保热线反馈等方式方法,推进清廉医保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以来,处理办结各类来电、来信、来访300余件,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未出现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问题。三是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预算打击欺诈骗保奖励资金、开通打击欺诈骗保电话(86012393)、形成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倒逼作风能力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少具有法律、医疗专业的执法人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有待加强和提升;二是依法依规防范化解风险矛盾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局作为民生部门,服务对象广泛、群众诉求复杂多元,医保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复杂疑难问题能力仍需要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专业能力等,明晰执法规范、厘清执法权限、约束执法行为,努力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推动法治医保规范化、示范化建设。

(二)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法用法。要用好“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学法懂法用法。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明晰政策法规,依规依法依纪服务广大参保群众。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服务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

(四)依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用心用情、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参保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