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区人社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运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中,形成法治氛围和法治秩序,将法治建设与打造法治人社紧密结合,坚持人社系统工作程序合法、方式遵法、标准依法、保障用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法治工作的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二)深化法治思维,营造法治氛围。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印发专题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会议精神,积极提升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网上执法培训、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三是带头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明确承办责任,规范应诉答辩和举证,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民主考核监督,确保落实成效。局党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我局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打造法治人社,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依法治理及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广泛学习宣传,打造法治人社形象。
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更好的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学习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教育;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经常性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案例和疑难问题探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加大法宣力度、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做好经常性宣传。将就业创业证办理、人才存档落户、技能培训等业务办理的内容、程序及要求,在大屏幕滚动播出,并分别制作成宣传册(单)现场发放。二是开展针对性宣传。利用就业创业政策培训,将政策法规送进课堂;利用大型招聘会和咨询活动,将政策法规送到群众手中。三是利用好重大节日进行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宣传册500余份,增强了群众对宪法和人社系统的系列法律法规的认识,加深了对法律的尊崇,营
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三)取得的成效。
1、稳就业促就业成效突出。持续推进高陵区“百行千企万岗”稳就业促就业三年行动,全力打造稳就业促就业品牌。结合“春风行动”“家门口就业”等活动主题,举办各类促就业招聘会49场,提供就业岗位3.6万余个,6839人达成就业意向。通过“高陵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用工信息56期,提供就业岗位10719个;建立3个区级示范性就业创业服务驿站,为10个社区驿站授牌,以“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法规”等形式,将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23场;支持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788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1.5万元。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就业见习计划,持续不断开展“百日千万”线上招聘,整合出台《高陵区支持大学生就业创新创业十条措施》,全面扩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全区就业见习基地共45家,提供就业见习岗位728个,办理就业见习206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76.21万元。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关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运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动态监测脱贫劳动力168人,公益专岗98人稳定就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757人,完成全年任务4500人的127.93%,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70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人的117.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0人的98.3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545人,完成目标任务18000人的108.58%。
2、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加强。以建立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142197人,参保率达到98.5%以上,待遇领取44101人,发放养老待遇及补贴1.62亿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92家,在职参保人数8812人,退休人数3468人,发放养老金2.19亿元;起草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细则》,完成16批次土地社保方案上报市局备案;办结工伤认定251件;办理企业职工退休189人;向414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3.65万元,发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39人16.3万元。延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为6家企业18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7万元,为586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335.09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定期待遇、一次性待遇及技能补贴等5271人次885.5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68人次1048.86万元。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开展社保卡主题宣传活动21次,电子社保卡签发率61.55% 。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压实主体责任,提高防控能力,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计1次,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8次,围绕发现解决社会保险经办问题入手开展调研,完善内控制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3、人才人事工作规范提升。稳步推进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进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203人。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推荐申报中高级职称210人;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及聘任255人;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增加绩效奖审核及部分事业单位薪级滚动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完成21名享受市级各类荣誉专家人才的考核和慰问工作;继续做好人才分类评价,今年以来累计认定地区优秀人才69人,实用储备人才386人。深化政校企合作,发挥政府纽带作用,采用“走出去,请进来”方式,累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32场。为698名应届毕业生提供“1131”帮扶,完成大学生创业基金贷款1人,乐业卡就业补贴25人,入职补贴84人。
4、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积极培树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督促建筑业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及返还等制度,从源头防范欠薪。联合区住建局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百日攻坚”夏季专项行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共巡查用人单位199家,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502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80份;接待来访634批1770人次,为1769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1330万元;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1151条,转办线索办结率保持在99%以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7起。加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构筑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规范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六统一”“五上墙”建设标准。充分运用“庭前调解半小时”,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审结案件460件,时效结案率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58.13万元。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受经济环境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增大,劳动关系矛盾持续增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工作压力大,劳动争议仲裁和执法维权工作压力依旧很重,对人社部门化解劳动保障领域矛盾风险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加强系统内部和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在系统内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进行再学习,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工作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成宣传队进企入村,走进建筑工地实地宣传劳动法、工伤保险政策,把人社法规政策口袋书、宣传册带到群众身边,扩大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制约,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要求全局对依法行政工作推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各项政策及信息,推进执法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权不任性,有责必承担,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执法公开透明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执法”、“法治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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