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苑街办、通远街办、张卜街办、 耿镇街办、崇皇街办、泾渭街办、区农经中心: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中夹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的通知》,根据《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关于调剂2025年中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函》(高农经函〔2025〕2号),现将张卜街办70万元调整至耿镇街办、泾渭街办140万元调整至鹿苑街办、崇皇街办70万元调整至鹿苑街办。崇皇街办70万元调整至通远街办。支出功能科目与经济分类科目不变。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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