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朋友: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根据《西安市加力加效提振消费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决定开展高陵区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
一、活动内容
本次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补贴”形式进行。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区(县)、开发区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不限区域),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补贴资金实行总体规模控制,先到先得,区(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申领和补贴资金核销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和活动终止公告。
二、补贴范围
活动对象为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车企(以公布的参与车企名单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需上绿牌)的个人消费者(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非个人购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车型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发放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为:
1.购车发票金额为1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
2.购车发票金额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
3.购车发票金额为25万元(含)至3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6000元;
3.购车发票金额在3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0000元。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四、购车和补贴申领时间
1.购买新车时间拟定于2025年11月4日至公示活动结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以市商务局通知活动时间为准)。
2.补贴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起,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五、申领方式
(一)申领人下载登录“i西安APP”进行实名、实人认证。
(二)申领人通过登录“i西安APP”进入“202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专区,点击申请补贴后查看申请承诺,需仔细阅读并确认承诺书内容,倒计时结束后进入信息填写界面。
1、核对并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证件号、手机号),填写购车信息(购车区域、购车企业、购车日期)。
2、上传完整、准确、清晰资料图片并核验填写相关信息。
(1)车辆信息。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主页正面车辆信息及副页档案信息)图片,核验并填写车辆登记证书编号、车架号、车牌号、使用性质、车辆类型、车辆型号。
(2)发票信息。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图片,核验并填写价税合计、销售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车架号、车牌号、车辆类型。
(3)收款信息。填写并核验开户行、户名、银行卡号。
3、系统提示申报材料确认提交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i西安APP”进入“202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专区“申请进度查询”中查询资料审核进度。
(三)按照系统初审、区(县)复审的程序,分批次对申领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按相关程序发放补贴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六、相关要求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信息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2.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申请补贴后至补贴发放到位期间,请勿变更个人、车辆信息,因变更信息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由补贴申请人承担后果。因列入失信人名单、银行卡异常、黑名单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补贴。
3.购车补贴申请人应加强与汽车销售企业对接,确认提车(开票)、上牌时间,并及时登录“补贴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留意手机短信提示。对出现申领资料错误提示的,应按规定时限修改完善资料,避免因开票、上牌、申领逾期或资料错误无法享受补贴。
4.购车补贴申请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5.已获得补贴的申请人所购新车发生退车的,申领人、汽车销售企业应主动向商务主管部门上报,同时将已领取的补贴资金按原路径全部退回。
6.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包括但不限于有以上不正常行为的,将取消汽车经销企业参与资格和购车人申请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西安市高陵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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