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全会和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积极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大增收节支力度,确保了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收入方面: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2066万元,其中转移支付收入67886万元,上年结转1670万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25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5.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4008万元,增长32.2%;地税部门完成93091万元,减少2%;财政部门完成25411万元,增长167.7%。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85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6%。
支出方面: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27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5.9%,增长10.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69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
在财政预算执行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稳中有进,全力保障区域经济稳步发展
围绕项目建设,抓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聚集到高陵,全年申报各类扶持工业企业发展项目21个,涉及企业75户,申请到位资金4790万元,其中:股权投入3000万元,奖补资金1790万元。制定银行支持地区经济发展考核办法,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全年各项贷款余额为61.9亿元,较年初增长18.1亿元;存贷比为40.1%,较年初增长10.7%,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围绕全县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出口退税、西部大开发、鼓励自主创新和保障弱势群体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减免共计3177.3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54.5万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353.3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全年新注册企业665家,同比增长39.7%。制定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激活存量财政资金,全年激活资金3697万元,集中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坚持提质增效,着力确保收入规模逐步扩大
坚持依法治税和综合治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注重分析预测,加大组织力度,较好的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搭建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的工作机制,印发《高陵县2014年度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10家委托代征单位和25家涉税单位进行奖惩,调动了各单位各部门协税护税积极性,2014年,通过综合治税手段,查征税款1547 万元。强化共建区税源监控,其中国税部门查征漏管企业19户,地税部门查征漏管企业6户,增加税收收入1949万元,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全年共建区划转税收实现12264万元,增长18.9%。坚持依法征收,依托票据管理、非税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全力组织非税收入,同时,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年非税收入完成28405万元,实现大幅增长。
(三)坚持民生为本,重点保障社会事业持续改善
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原则,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统筹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县民生支出171612万元,增长15.6%,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4.7%,全力保障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饮水安全等民生项目。优先保证教育支出,全年教育支出4105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0.3%,增长3.1%,重点保障我县成功创建省级“双高双普”合格县,全力推动高陵教育事业实现新跨越。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力度,全年社会保障支出2325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5%,增长6.7%,有序开展了失地农民结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10171名失地农民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农村居民由160元/月·人提高到190元/月·人,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由250元/月·人提高到260元/月·人,全县32918人享受到养老保险补贴,122220人次享受社会救助资金3887万元,5436人次享受社会优抚资金1002万元,52470人次享受老龄补贴972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579.9万元,其中172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医疗卫生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医疗卫生支出3304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6.3%,增长68%,其中,公立医院建设支出434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772万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支出460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实行二次报销,推行大病医疗保险,483693人次享受到780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加大治污减霾力度,支出8422万元,主要用于锅炉拆改、污水处理、县城供水、治污减霾等项目,全力保障“蓝天行动”,人民群众居住舒适度进一步提高。全力保障劳动者收入,环卫工工资待遇标准由1100元提高到1450元,增加环卫工养老保险制度,并提高环卫工人身意外保险金额,建成10座环卫工休息厅;全额保障公益性岗位、养护工工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投入,全年公安投入9379万元,增长31.5%,有力促进了“平安高陵”建设,实现治安巡防全覆盖,保证了全县的社会治安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居住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坚持项目保障,全力助推城镇化建设步伐
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城市新区目标,突出“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助力城镇化建设全域推进。全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071万元,增长64.5%,重点保障了路网改造、污水处理、小城镇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等项目,辖区环境卫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治污减霾等工作有序推进。农林水支出24013万元,重点保证了泾渭河治理、市级农业园区建设、科技研发、水质提升等重点项目支出。结合农村新能源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成片,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联片整治工作,全年支出2067万元,城乡环卫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争取财政奖补资金1210.1万元,带动社会投入370.5万元,完成34个奖补项目,受益群众9万余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和农村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改善。积极争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省市资金400万元,建成“高陵菜箱”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实现我县农产品网上销售试点。
(五)坚持深化改革,努力推进管理机制日趋完善
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工作,基础管理进一步夯实,财政改革进一步推进。推进营改增扩围试点,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县电信业纳入试点企业14户。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进一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累计撤销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51个,清理撤销土地收入过渡户11个,财政专户27个,实现了财政资金统一调度。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比例达到86.3%,开通公务卡425张,完成公务卡支付215万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稳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网上申报审批及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公开招标和协议供货同步进行,实现政府采购的阳光运行,全年完成政府采购838笔涉及资金8673万元,节约资金520万元,节约率6%。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全程动态监管。
(六)坚持绩效管理,财政监督职能不断加强
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为突破口,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有效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开展财务及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7项、专项检查12项,市县联动检查1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继续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全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项,重点评价项目7项,涉及财政资金15601万元,占县本级财政预算的13.6%,针对评价中发现的招投标不合格、制度不完善、资金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已反馈至各评价单位,要求逐单位、逐项目整改,为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了依据。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项目预算评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8家造价公司,建立预算评审资质库,全年完成项目评审70个,送审金额161529万元,审增4456万元,审减21646万元,净审减额17190万元,审定金额144339万元,净核减率10.6%,审核成果率16.2%。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我县地方性政府债务在有效可控范围之内。
(七)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财政形象。加强支农惠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农和农发项目资金17845万元,及时落实粮食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3项惠农政策资金2849万元。扎实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全力保障县域设施农业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978.5万元,廉租房补助资金投入95.7万元,惠及低收入困难家庭470户895人。争取资金357万元,保障了“两退一转”有条件农民转为居民。稳步推进惠民补贴“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37项惠民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办理惠民补贴银行卡6.7万余张,在镇街驻地安装“一卡通”查询机10台,实现村村“一卡通”补贴资金兑付点全覆盖,更加地利民便民惠民,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加大扶贫力度,落实扶贫政策资金3846万元,其中,落实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补助资金100户147万元,计生扶贫户53万元,困难家庭大学生资助21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566万元,全力保障扶贫工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惠及困难人群。
总体看来,2014年我县财税干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异常艰巨的收支形势,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依然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在财政运行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保障能力与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改革任务还十分艰巨,财政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
根据对2014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我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突出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两个主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夯实收入措施,强化依法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和效益;厉行勤俭节约,统筹资金调度,优先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全力支持宜工、宜商、宜居的现代城市新区建设。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际,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收入方面,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
一是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00518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安排53432万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7086万元,增幅11%,其 中:国税部门安排18763万元,增幅30%;地税部门安排111995万元,增幅20.9%;财政部门安排17128万元,下降 32.6%。
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2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715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541万元。
三是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132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1153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2305万元,利息收入11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922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基金预算收入1459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584万元,利息收入726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2283万元)。
支出方面,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0051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77408万元,公用支出3626万元,项目支出119484万元。新增财力25660万元全部用于民生支出。主要民生支出项目是:教育事业发展投入43542万元,城镇化建设5000万元,科学技术与开发支出2129万元,治污减霾专项资金11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需求的原则安排832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安排29659万元,征地拆迁补偿安排4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8541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405万元,全力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125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560万元,购买大病保险69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9153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887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19万元,其他支出(丧葬费)为160万元)。
三、深化改革,依法理财,全面推进2015年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适应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两个主题,集中财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一)强责任抓收入,推进财政收入质量稳提升
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依托综合治税平台,强化动态监控和收入分析研判,突出抓好长庆企业、共建区企业,中小企业聚集园、融豪工业园、华南城乾龙物流园等重点税源的征管,切实抓好零散税源、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行业的税收征管,全面推进零散税源和门临开票税费委托代征工作,堵塞征管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并积极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涉税单位考核体系,增强责任感,调动积极性,提高税收比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缴信息系统,制定收支脱钩管理办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实现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完成收入任务。
(二)拓渠道强统筹,推进县域经济步入快车道
大力提高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实施产业富县、工业强县战略,坚持一手抓工业发展,一手抓财源建设,重点培植骨干财源。全面落实关于工业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扶持资金,壮大经济增长点,做大财政蛋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协调解决好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各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鼓励各部门积极策划、包装、申报项目,形成争取中省市资金的合力,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聚集高陵。大力发展旅游服务第三产业,活跃经济,丰富地方税源,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加快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重管理严执行,推进支出质量效益共提高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预算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支出,统筹安排重点支出,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按照调整归并存量、优化增量、限定存续期限的原则,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财政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修订细化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探索建立专项资金分类标准体系。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各级公共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盘活的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建立,确保财政支出进度更快更均衡。
(四)抢机遇促发展,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增活力
全面加强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 “三位一体”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和举措,密切关注改革动向,积极谋划改革思路。落实新《预算法》、《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收支分类和范围,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管理,接受人大审查监督。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规范整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将一、二级单位全部纳入网上申报审批范围,推行阳光采购。大力推进惠民补贴“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确保惠民政策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五)夯基础提绩效,推进投资项目质量大提升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增加重点评价和县级预算单位自评项目,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加大项目共管力度,将改扩建等零星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评审,实现项目评审工作全覆盖。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将一般债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统计与监督,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六)惠民生促和谐,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更完善
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政府财力相匹配的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和实事工程。优先保证教育支出需要,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规范性互助幸福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继续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力助推城镇化建设,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卫生惠民工程,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加大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事业投入力度,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更完善,让公共财政有效服务公众、造福人民,让幸福高陵的梦想成为现实。
各位代表,今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办法主动适应新常态,凝心聚力,突破创新,全面推进2015年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促进现代城市新区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高陵县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
2.高陵县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3.高陵县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
4.高陵县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5.高陵县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表
6.高陵县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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