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事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以下预算事项需要进行调整。
(一)2025年,我区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435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2500万元,需纳入2025年预算。
(二)2025年,根据中省市“过紧日子”和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文件要求,严格压减履职经费、非刚性、非重点等一般性支出事项,以及进展缓慢的项目等支出,需纳入预算调整。
(三)由于土地市场低迷,资规部门多举措抓土地出让工作后,全区土地出让收入较年初预期差异较大。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原则,需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同时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规模,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老旧小区改造、隐性债务还本付息、重新安排以前年度未使用专项资金等支出。
二、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7162万元,调整为685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调减10850万元,非税收入调减6312万元。增加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67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1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855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3808万元。调减调入资金34640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4539万元,从279237万元调整为293776万元。
支出方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75991万元调整为277522万元,整体调增1531万元。具体为:调增专项转移支付等支出38693万元;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调减部分国有企业运营补贴和部门履职经费37162万元。调增债务还本支出13008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14539万元,从279237万元调整为293776万元,达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207800万元,调整为40000万元,调减167800万元,其中调减土地出让收入162800万元、城市配套费5000万元。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03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25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8048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4107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128110万元,从220687万元调整为92577万元。
支出方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从188423万元,调整为73242万元,调减115181万元。具体为:增加部分重点项目支出27237万元、专项债券支出75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8048万元等;调减市政设施及绿化养护外包、支持产业发展、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拆迁群众过渡费租地款、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等157966万元。调增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107万元、年终结转2604万元。调减调出资金1964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减少128110万元,从220687万元调整为92577万元,达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从25000万元,调整为0,调减25000万元。调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万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减少24981万元,从25421万元调整为440万元。
支出方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10421万元,调整为129万元,调减10292万元,主要为调减国有企业运营补贴。同时,调减调出资金14689万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减少24981万元,从25421万元调整为440万元,达到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不做调整。
三、需要报告事项
截至11月底,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9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65456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138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4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按规定安排用于相关项目支出。
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不移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应对严峻收入形势和财政收支矛盾,直面问题不回避,坚持不懈抓好收入工作。同时,持续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力以赴扎实做好“三保”、政府债务等“兜底线、防风险”保障工作,突出“促消费、扩投资、稳就业、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支出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全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附件:1.高陵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2.高陵区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3.高陵区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表
4.高陵区2025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表
5.高陵区2025年项目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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