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绩效,兜牢“三保”底线,努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我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1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2428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17841万元、新增地方一般债券91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5万元、调入资金3953万元、上年结余3378万元,收入总量为36152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3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加上上解支出516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0万元、置换债券还本支出17841万元、调出资金14690万元,支出总量为361522万元。
全区“三公”经费支出816.9万元,较上年下降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0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2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3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2125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934万元、新增地方专项债券89300万元、调入资金14690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收入总量为15612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加上上解支出89万元、置换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93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1400万元、调出资金3562万元、支出总量为14399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213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44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91万元,支出总量为440万元。收支总量相等,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337万元,完成预算的74.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91万元,完成预算的52.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246万元,完成预算的87.0%。
2024年,区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5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9.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3%。当年收支结余-718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4536万元。
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底,高陵区政府债务余额3175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978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978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风险可控。
上级转移支付情况:2024年,全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4569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6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5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506万元。以上资金按规定全部安排至相应部门。
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770万元,完成预算的40.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449万元,完成预算的36.5%,税收占比61.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1369万元,完成预算的47.6%,其中:“三保”支出108165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4741万元、保工资支出90211万元、保运转支出32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4056万元,完成预算的28.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826万元,完成预算的47.0%,全部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061万元,完成预算的50.9%,全部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我区政府法定债务限额33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000万元,专项债限额213000万元。截至6月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3168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908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97800万元。上半年累计还本付息4747万元,其中还本692万元,付息4055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上半年,全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共48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47206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0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421万元。以上资金按规定全部安排至相应部门。
三、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及主要财政工作
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两会安排部署,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对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领域投入,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紧盯全年收入计划,动态监控收入形势,清缴以前年度拖欠税款,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和月度调度会,深入查摆问题,夯实部门征管责任。持续开展综合治税,全面摸排经营主体税源关系,从根本上治理税源流失问题。上半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70万元,其中税收21449万元,税收占比61.7%。二是严格管控非税收入。积极督导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重点稽查涉企收费问题,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和挪用、截留、减免非税收入行为。上半年,实现非税收入13321万元,同比增长7.7%。三是全盘梳理经开划转。先后5次赴经开泾渭管理中心就两区各个项目的账务金额进行梳理核对,积极跟进两区联席会议,明确欠款资金划转计划。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坚持把争取上级资金作为补充财力的有效手段,持续加大“向上跑”频次,及时了解政策资金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节能环保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上半年,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03938万元。
(二)注重精准施策,积极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兜牢“三保”底线。遵循“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先原则,将“三保”支出需求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并给予优先保障。严格确认“三保”保障范围及执行标准,提前研判月度“三保”支出需求,及时进行库款调度和应急处理。上半年,全区“三保”支出108165万元,预算执行基本平稳。二是管控债务风险。持续开展债务底数摸排工作,严格按照化解计划偿还到期债务。上半年,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8555万元,隐性债务还本付息3404万元,未发生政府债务逾期未还情况。严格落实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管理要求,定期准确更新穿透式系统数据,严禁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三是强化民生保障。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94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8%,主要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补助、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业保障等民生政策。配合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注重资金安全和效益。四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上半年,通过向上争取和本级安排,累计兑付企业奖补资金9314万元。其中:兑付102户企业省级装备行业稳产增产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等奖补资金2855万元;兑付34户企业市级促进工业稳产扩产奖补资金1301万元;兑付231户企业区级产业及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5158万元。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工作质效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区级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西安市高陵区区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明确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应全部纳入全口径财政预算统一管理,推动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研究起草区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明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内容、部门职责、工作程序等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和人民团体范围内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围绕资金管理、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工作,共发现“小金库”问题13个,涉及资金5.26万元;其他资金问题24笔,涉及资金206.75万元。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涉及资金均已上缴。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减免采购文件工本费收费和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减免履约保证金。继续提高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试点工作,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五是强化国有企业管理。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高陵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国有企业投资监管职责、对象、流程和国有企业工资组成、决策机制、发放流程等,规范国有企业投融资和工资管理。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25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收入预算执行进度明显放缓,财政收入与刚性支出需求矛盾突出,财政平稳运行难度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受土地市场影响较大,收入缺口逐年扩大。
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六个高陵”奋斗目标,认真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力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树牢底线思维,强化民生保障。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建立“三保”动态监测和应对处置机制,充分研判、妥善应对影响“三保”保障的各种因素。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前应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需求,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生育等方面补助政策,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二是坚持守正创新,突出发展质量。尽快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深化零基预算和全口径财政预算改革,科学合理编制2026年综合预算。统筹运用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培植涵养税源税基。三是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抓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反馈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改进业务管理,及时反馈整改进展,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巩固“小金库”问题、民生领域资金等专项整治成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上级政策规定等问题发生。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切实加大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力度。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坚决防止铺张浪费。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