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部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一、调整事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以下预算事项需要进行调整。

(一)2024年,我区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98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9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9300万元,需纳入2024年预算。

(二)2024年,根据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中省市“过紧日子”和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文件要求,严格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等一般性支出事项,以及进展缓慢的项目、部门履职等支出,需纳入预算调整。

(三)根据市财政局《严格控制财政暂付款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市财发〔2024〕69号)文件要求,需对以前年度形成的暂付款项进行逐年消化,2024年拟消化暂付款2048万元,需列入财政支出。

(四)由于土地市场低迷,全区土地出让收入较年初预期差异较大。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原则,需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同时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规模,主要包括国有企业运营补贴和注册资本金、支持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支出。

二、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不作调整,只对各税种、非税项目予以调整。其中:税收收入调减609万元,调整为59164万元;非税收入调增609万元,调整为21931万元。增加新增一般债券收入91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774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1784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5万元、通过结算补助增加上年结转3378万元。调减调入资金30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数1239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68854万元,从267636万元调整为336490万元。

支出方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59382万元调整为313289万元,调增53907万元,主要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消化暂付款等支出2634万元。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调减部分部门履职经费29505万元、预留调资及考核奖13732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68854万元,从267636万元调整为336490万元,达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210000万元,调整为36500万元,调减173500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收入。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7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9300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934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69984万元,从210865万元调整为140881万元。

支出方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从174415万元,调整为46497万元,调减127918万元。增加部分重点项目支出17754万元、急需使用的2023年专项资金12185万元、专项债券支出23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7000万元等。调减国企注册资本金、运营补贴、市政设施及绿化养护外包、支持产业发展等129311万元,调减调出资金300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减少69984万元,从210865万元调整为140881万元,达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做调整。由于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1004万元,调整为1440万元,调增436万元。

支出方面:根据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1004万元,调整为1440万元,调增436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不做调整。

三、需要报告事项

(一)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截止11月底,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3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98801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141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4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按规定安排用于相关项目支出。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上级补助及2023年决算情况,2023年底形成结余资金1655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现根据全区工作需要,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不移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区委全会精神,直面严峻收入形势和财政收支矛盾,坚持不懈抓好收入工作。同时,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力以赴扎实做好“三保”、政府债务等“兜底线、防风险”保障工作,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附件:1.高陵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2.高陵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3.高陵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表

4.高陵区2024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表

5.高陵区2024年项目预算调整表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部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