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第一年。一年来,区财税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紧扣“一二三六”发展思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财政支出坚持兜底线保重点,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财经纪律监督不断强化,区域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全区高质量发展推进有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8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增长21.7%,其中税收收入141415万元,税收占比85.8%。另外,上级转移支付149549万元、调入资金1303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5万元、新增地方一般债券7600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73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44146万元。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17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另外,上解支出12113万元、置换债券还本支出73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344146万元。

全区“三公”经费支出857万元,较上年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9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收入2250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460万元。另外,上级补助收入519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4850万元、再融资贷款收入3981万元、上年结余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97067万元。

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04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另外,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81万元、调出资金12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9706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3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2万元,调出资金381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3年,区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786万元,完成预算的117.4%。

2023年,区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9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

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453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561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9731万元。截止2023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239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106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2900万元,政府债务规模在合理区间,风险可控。

二、2023年主要财政工作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我们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聚焦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支持,拓宽资金渠道,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财税政策,打出助企纾困、向上争取、融资担保等“组合拳”,推动全区经济稳步回升。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认真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中央政策的基础上,按全省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同时强化税收政策宣传和调研督导,帮助辖区企业熟悉政策、用足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缓尽缓。全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4.07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对稳市场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紧抓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充分利用经济恢复有利时机,切实强化协税护税部门沟通配合,提升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专班、抓收入工作专班质效,着力实现财政收入合理快速增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895万元,同比增长21.7%。三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提高“跑市进省”对接汇报频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全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债券资金66438万元。四是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引导高陵区三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企业融资增信减负,全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548笔57571万元,其中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40626万元,惠及企业214户。全年落实融资担保奖补资金500万元,大力支持解决全区小微、“三农”等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加大民生投入,兜牢民生底线,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坚持财为民用,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全年民生支出254293万元,同比增长3.9%。一是就业方面,统筹安排各级资金6980万元,落实公益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补助政策,支持推进高陵区“百行千企万岗”稳就业促就业三年行动,促进各类招聘活动开展,加快稳就业扩就业工作措施落实。二是教育方面,统筹安排各级资金59055万元,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学生资助、教师津补贴政策;支持鹿苑中学、湾子中学等6所学校实施改扩建,支持改善中小幼儿园办学条件,提升高家小学、药惠中学等32所学校校园环境。培育引进优质教学资源,保障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通远校区顺利开学,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社会保障方面,统筹安排各级资金7960万元,落实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民生政策,对因病、遭遇意外等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切实强化民生兜底和社会救助。支持“高·幸食堂”建设运营,坚持开展节假日慰问,注重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公共卫生方面,统筹安排各级资金32851万元,保障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前优生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区中医医院新区、区医院120急救中心建成投用,支持建立11个医联体、20个专科联盟,招引培养医疗技术专业人才111人,不断提升我区公共医疗水平。五是公共文化方面,统筹安排各级资金2346万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举办社区运动会、系列文化旅游等文体活动,保障区文体中心、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等馆所运营管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六是住房保障方面,统筹安排各级资金18141万元,支持车城花园、鹿建苑等42个老旧小区改造。安排补助资金27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加快怡馨园公租房建设,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

(三)防范化解风险,厉行勤俭节约,强化财政职能担当

坚持兜牢底线,保障重点,统筹安排财政支出次序,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一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保障充足、均衡支付。全年“三保”支出216540万元,保障情况良好;坚持做好常态化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和风险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大力统筹各类财政资源稳妥消化存量债务。目前,全区政府债务情况总体良好;坚持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累计进社区、村组、广场开展宣传活动1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物品2000余份,引导群众筑牢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全面统筹资金服务重点工作。把党政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严格压减“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统筹盘活各类资金11.66亿元,全部用于保障征地拆迁、环境整治、清欠债务、疫情防控等事项。三是着力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全年争取并安排债券资金62450万元,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城西社区安置房、泾河工业园右岸护岸工程、区医院120急救中心、应急灾害急救指挥中心及胸痛、卒中、创伤中心楼(隔离楼)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统筹安排各级资金8532万元,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比例,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四)落实财税改革,提升工作效能,强力规范财会业务

以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市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等方面改革调研和相关数据测算等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更多政策资金支持。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健全国有企业运营监管,全年拨付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及补贴资金7394万元,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资本。积极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扎实开展资源整合、资产评估、资产注入、重组方案制定等基础工作,逐步打造“1+3+N”国有企业发展格局。三是提升职能工作质效。全年完成各类工程预算评审项目94个,审核资金251984万元,节约资金21653万元,审减率8.6%;完成政府采购审批业务145笔,预算采购额34406万元,实际采购额32904万元,节约资金1502万元,节约率4.4%;办理资产配置、调拨、处置事项150批次,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84万元。完成财政部门事前评估项目5个,涉及资金49442万元,事后绩效评价项目79个,涉及资金209204万元,切实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重要测算依据。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按照中省市要求,对全区近三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核查出的5个方面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针对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农业补贴、困难群众救助等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提升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确保国家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五是落实人大审计监督意见。全年落实区人大各项审议意见9条,不断提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债务、财会监管等业务水平。全面落实全省“三保”政策落实专项审计、直达资金专项审计以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等各级各类审计意见,注重问题溯源整改,不断健全财政制度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财会业务管理。

各位代表,2023年全区经济回升向好,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房地产市场面临不确定性,政府性基金收入波动较大,加之本年收入基数较高,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存在一定压力。与此同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难题。

三、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二三六”发展思路,聚力推进“八个新突破”工作举措,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破难、破题、破局,全面加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主城区建设步伐,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中展现高陵担当。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我区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根据全市财政体制调整改革要求,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095万元,同口径增长10.0%(按旧体制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8138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9773万元,税收占比73.7%。另外,上级补助收入151597万元、调入资金3205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67636万元。

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9382万元。另外,上解支出50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6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67636万元。

全区“三公”经费安排83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94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1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收入2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另外,上级补助收入8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210865万元。

2024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4415万元。另外,调出资金3205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21086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0万元。另外,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004万元。

202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04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社保基金收入安排4225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5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714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安排3512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3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743万元。

四、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努力完成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

202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充分利用好财政政策空间,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党政过紧日子,强化项目储备和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持续强化财会业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财力保障,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一)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持续推动经济发展。一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巩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成效,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效能,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等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二是坚持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巩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专班、抓收入工作专班协调机制,盯牢常规税源,盯紧重点税源,培育潜在税源,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适应把握财政体制调整新变化,着重抓好重大建设项目、非税收入、耕契两税等税费征管。三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落实市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注重项目谋划、储备、入库,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积极统筹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四是支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落实好研发奖补等激励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区域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技术变革。利用好我区产业投资发展基金,重点围绕汽车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产业领域优质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有保有压、注重规范,维持财政稳定运行。一是坚持党政过紧日子不动摇,切实压减当年非必要、超标准支出,从严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建立节约型保障机制,加强财政评审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二是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规范。及时根据国家政策标准,全面更新完善人员经费、运转经费、民生政策支出标准,逐步建立涵盖业务经费、项目保障的支出标准体系,夯实预算编制基础。三是兜牢财政“三保”底线防风险。继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提高民生政策保障可持续性,切实兜牢兜实民生政策、机构运转、工资发放、债务偿付等财政保障底线。四是严格预算法定约束,定期汇报预算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区人大各项审议意见,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全区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结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部门支出进度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抓好办成民生实事。一是突出优先保障就业。落实落细就业见习、社保补贴、创业担保等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二是支持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支持创建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持续实施中小幼儿园校园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改造,支持推进省市区共建高陵产教园区,保障区职教中心迁建项目,着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三是推进建设健康高陵。持续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提升改造,推动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建设。支持引进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四是支持提供优质文体服务。支持建设文化地标工程,继续保障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益设施免费开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探索开展渭河流域乡村旅游文化系列活动。

(四)推进落实、持续深入,激发改革发展动力。一是落实省市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在收入划分、转移支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财政体制改革任务。推动明确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粮食安全、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公共管理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二是不断规范财会业务管理。推动财会监管更加精、细、实,切实加大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检查力度,规避日常业务操作风险。强化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考核,大力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实效。用好用活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模块,切实提升财政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持续做好财经领域安全工作。把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安排关口,充分考虑区域发展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坚决杜绝违规融资举债上项目。坚持广泛开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危害宣传教育,规范产业引导基金监督评价,探索建立基金运营全过程绩效评价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四是不断深化国资国企管理改革。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深入贯彻落实新的国企改革提升行动方案,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全面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选强配齐国有企业董监高。积极组建区产业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各位代表,2024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奋进、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全面加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主城区建设步伐,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中贡献更多高陵力量!

注释

财政体制调整:财政体制是指国家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活动中,划分中央政权和地方各级政权以及财政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在财政管理方面的职责、权力、财政收支范围以及组织原则、管理方式和机构设置等各项法规和制度的总称,是国家财政管理的一项根本制度和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23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市与区县(开发区)收入划分调整方案》,对全市现行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新的财政收入调整方案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涉及我区的调整事项主要为:共建园区收入不再纳入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由市财政按照“基数+增长”的方式年底通过财力结算给予高陵。车船税为市级固定收入;耕地占用税、契税为区级固定收入;增值税、所得税等10项税费按照市区5:5分成共享。市区共享收入,由市财政按照“保存量、调增量”核定体制调整基数,以后年度结算办理。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267636万元,主要包括:一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095万元;二是新体制市级财力返还和补助122570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29027万元;四是其他资金34944万元。

预算公开补充说明.pdf

2024年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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