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事由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040万元不做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以下预算事项需要进行调整。
(一)2023年,我区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6245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4850万元,需纳入2023年预算。
(二)2023年,由于国家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延长执行时限。同时,根据过“紧日子”要求、疫情防控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部门履职、目标考核奖发放、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情况,需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三)由于土地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全区土地出让收入较年初预期差异较大。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原则,需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同时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规模,主要包括购买土地指标、支持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支出。
二、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不作调整,只对各税种、非税项目予以调整。其中:税收收入调增7552万元,调整为129765万元;非税收入调减7552万元,调整为19275万元。另外调增新增一般债券收入76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778万元、2023年再融资贷款736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5万元,调减调入资金50779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5678万元,从290404万元调整为296082万元。
支出方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83699万元调整为283718万元,调增19万元。其中:调增2022年被统筹专项资金、代管资金等16079万元,调增一般债付息支出3666万元,调减各部门项目支出54441万元。另外,调增再融资贷款还本支出7364万元,调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5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5678万元,从290404万元调整为296082万元,达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方面: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308200万元,调整为30000万元,调减278200万元,其中调减土地出让收入272200万元、调减城市配套费6000万元。另外,调增2023年再融资贷款收入398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485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218833万元,从308657万元调整为89824万元。
支出方面: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原则,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从247798万元,调整为75843万元,调减171955万元,主要为购买土地指标、支持产业发展、乡村振兴、2022年考核奖等。另外,调增再融资贷款还本支出3981万元,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779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减少218833万元,从308657万元调整为89824万元,达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做调整。
(四)社保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不做调整。
三、需要报告事项
(一)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截止10月底,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4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73315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9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4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按规定安排用于相关项目支出。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上级补助及2022年决算情况,2022年形成结余资金1705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全区工作需要,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由于今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形势严峻,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我们将坚定不移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区委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收入工作。同时,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强化“三保”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保障,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